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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起诉可以吗?我该怎么说?
这样起诉可以吗?我该怎么说? 我和乙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货款为每月结清,合同里没有约定违约金。后我拖欠货款,乙起诉要求支付货款和要求支付违约金。法院判决我支付货款,对违约金,法院认为没有约定,故没有判决支持。该案后乙申请执行后,和解了结。由我付清了全部货款,并支付了判决生效到履行完毕期间的滞纳金。
在这以后,乙又向法院起诉,要我赔偿合同履行期间本应每月结清的逾期付款部分的利息损失。
我觉得这样感觉太没道理。但又不知道该怎么说?请教?
2009-03-21 14:36 iriaxj……(浙江-衢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3-21 14:40
有法律依据。
2 110网律师  2009-03-21 14:50
没有法律依据 不能再次起诉 只能在申请执行的时候要求按照法律规定给予赔偿
3 110网律师  2009-03-21 14:51
 对方的起诉没有道理,利息就是作为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但是由于本案已经审理完毕,对方再次起诉法院应该不予受理。
4 110网律师  2009-03-22 10:43
有法律依据
5 110网律师  2009-03-23 21:16
对方起诉了,法院应该不会受理的。如果已经受理了,那你应诉吧。可能不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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