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构成恐吓威胁吗?可以起诉他吗? 2008年我将红庙一套两居室租给刘两口子。2010年5月由于他经常拖交房租、而且将房子弄得很脏很乱。就不想租给他们了。他们搬走后,我没有直接将押金退给他们。我对他们说:我要将这两年的煤气、水、电、电话费等他们产生的费用核算清楚然后将剩余押金退还。姓刘的这个人就经常威胁我让我退钱。并声称自己是黑社会,要找人打我及我的家人,砸我家玻璃,扎我车的轮胎,还多次用侮辱性语言辱骂我,还说自己用的身份证等证件均为假证件,我找也没用。还说得罪他的人都死了三个了。他是东北人,他说他在东北被说一般的混混,就是在警察局也拍桌子踹凳子的。后来费用查清楚后,我让他来取钱,他不来,还说要找人轮奸我,照我裸照,把我和我的家人弄成男不男女不女的,让我没办法过后半生。我报过警,但警察只是做了个记录就再也没消息了。我想咨询一下,他这样是否构成恐吓罪或威胁罪?他还到负责我家收水费的单位说我家不退他押金等等,这样算是诽谤罪吗?我可以起诉他吗?诉讼的费用是多少?
2010-06-16 12:23 zdlala……(北京-朝阳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翔律师 2010年06月16日 12时38分
我国法律里没有恐吓罪或威胁罪这种罪名。也不构成诽谤罪。如果他仅仅是威胁而没有做出具体行为的话,最多只能报警要求对他进行治安处罚。如果作出具体伤害行为,可再追究刑事或民事责任。
2 谷友军律师 2010-06-16 12:53
建议还是息事宁人,很多事情是防不胜防的!
3 赵江涛律师 2010-06-16 15:12
息事宁人好
4 王忠新律师 2010-06-17 08:36
可以给予治安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