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 您好 我有一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就是我跟朋友出去吃饭喝了点酒 跟人家发生了口角 我朋友并且把人家打伤 请问我用负责人吗?
2010-11-30 21:46 yejius……(北京-延庆县)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11-30 21:52
你没有参与其中,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2 谷友军律师 2010-11-30 22:28
没有参与就不用承担责任。
3 孙新律师 2010-11-30 23:31
如果你没动手或没有指使你朋友动手,原则上就无须担责。
4 殷建伟律师 2010-12-01 01:07
你不用负责。发生口角是打架的起因,但从伤害的后果来讲,无论民事还是刑事责任,都是由伤人者造成的。打与受伤是责任的因果关系。因此,应由你朋友负责
5 孙新律师 2010-12-01 07:30
建议报警解决。
6 孙新律师 2010-12-01 08:11
如果你没有参与,无须承担责任。
7 孙新律师 2010-12-01 10:36
没有参与不需要承担责任
8 孙新律师 2010-12-01 13:22
一般不用,要看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