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人身伤害 我五岁的儿子在幼儿园与一个同学在放学前餐厅里进餐时打闹摔成了骨折并伴有骨垢损伤园长说当时是放学前老师少 我认为老师少完全是校方责任30多个孩子的班才一个监护老师 很显然的问题。 医生说骨折不是问题 关键是骨垢损伤可能会有后遗症 虽然是很小的几率但是现在涉及到幼儿园的赔偿责任 不知道鉴于这种情况我应该向幼儿园主张什么样的赔偿
2010-11-27 10:38 wzhlk8(河北-保定)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11-27 10:39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