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如何维权 2013年3月15日,我进入到现在的公司上班,这家公司没有在工商注册属于无证经营。2014年8月16日,老板让我离职,并定于9月7号离职。在这期间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任何保险,而且平时不发工资,只能跟老板打借条的形式拿点生活费,剩余工资只能在年底发。请问我这样的情况能否拿到补偿?如果不能我怎么办? 没有工作证、工作服、考勤记录、银行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我该怎么收集证据为自己维权?
2014-08-23 15:32 cfs_wh……(江苏-无锡)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8-23 15:38
这是可以诉讼维权的
2 周网龙团队律师 2014-08-23 15:33
可以要求补偿等,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建议委托律师,
3 冉兵律师 2014-08-23 15:41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的。协商无果,立即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4 秦宇律师 2014-08-23 16:49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先投诉吧
5 丁力律师 2014-08-23 17:21
比较困难。关键是你所说的公司 没有注册。没有主体资格。
6 孙新律师 2014-08-23 17:22
你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先投诉吧。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