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我结婚了,想用我的私房钱买套房子,我把房子写到了我母亲的名下,然后我想再以母亲以赠与和公证的方式把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我母亲和我父亲离婚了,我母亲现在又再婚了。那如果现在想公证的话我的继父是不是也得到场去签字啊?这样公证以后我有权力卖这套房子吗?这样公证以后这套房子会和别人有关系吗。比如说假如我离婚了会有我对象的份?
2010-11-30 09:38 Rob2412(山东-滨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于柱律师 2010-11-30 10:12
玩这个花样,不一定能完全确定是你的房产,你母亲再婚了,她买房子就是夫妻共有的,光公证不代表产权过户,不是你的房产,赠与你还要写单独赠与你,不怕你老婆知道?夫妻防着这么多,还结婚干什么啊?还不如你们夫妻直接公证确定各自的财产合适呢
2 110网律师 2010-11-30 10:49
房产作为不动产是以房管部门的登记为准的,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即使公证也不能改变房产部门的登记,对你的财产,可以协商确定,签订协议,以说明财产的归属。如需帮助你,请电话联系,建议你永久保留我的手机号码,从此你将拥有自己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