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房产纠纷 你好,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2004年初在北京以儿子的名义贷款买了套房子,其中首付和装修费由家里出的,装修后儿子的女朋友与其同住,至06年由某种原因儿子提出与女朋友分手,女方不同意,并以怀孕要挟儿子要10万块钱,儿子迫于无奈为了摆脱她的纠缠将房子与全部财产给了她,现在儿子以成家,但户口还在原来房子那里,涉及现在女儿上学的问题,请问我们能否将房子要回,如能要回,需不需要给女方赔偿,需要赔偿多少,谢谢!
2010-11-29 10:26 rmR1260(山西-太原)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1-29 10:40
如果房产证已经在当时变更为女方的名字,应该属于赠与,撤销赠予要符合法定条件,且应该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是上面说的情况,要回的可能性不大。
如果房产证还是儿子的名字,那么直接要求她搬出就行了。
如果房产证还是儿子的名字,那么直接要求她搬出就行了。
2 孙新律师 2010-11-29 13:10
现在房屋产权登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