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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公司老板逃跑,三期女工如何打赢官司?
韩国公司老板逃跑,三期女工如何打赢官司? 本人所在的公司是韩国老板独资的,开了5年,效益走下坡路。去年也就是2008年10月,公司所有的韩国人乘国庆长假的机会集体逃离中国,后来市里政府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处理善后工作,当时政府和厂代表们开会时提出解决步骤大致上分为3步:1、解决内部职工拖欠工资和工龄补偿金(但是需要集体签字,以拖欠工资的名义集体提出劳动仲裁请求集体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为了方便政府和法院查封公司资产);2、解决厂内处于“三期”女工的补偿问题;3、外部供应厂欠款问题以及拍卖等问题。 

因为当时是由市政府统一指挥安排的,当时也没有具体研究过法律知识,就听政府的统一在表格签了字,签字的作用是集体以拖欠工资的理由请求仲裁解除劳动合同,解决拖欠的工资及工龄补偿,开始很顺利的和所有的职工一样拿到了应得的工资和工龄补偿金,当时问政府的领导,下一步将如何安排对“三期”女工的补偿,政府领导答:“你直接去劳动仲裁,就可以了,很简单。”,有政府领导这么讲,当时自然很安心,就去仲裁了,结果是仲裁不予受理,理由是已经解除劳动合同,说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就又去法院,去年12月25号上诉,一直拖到3月12号才接到法院通知开庭,开庭的时候被告缺席审理,当时法官的提出的重点问题在于“你去年10月已经和被告单位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是自愿行为”,答“这是在政府的统一指导指挥之下,维护社会安定,响应政府号召,配合政府工作,并非本人自愿的基础上的签字”。 

今天接到电话通知去拿判决书,结果是“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理由是原告已经向被告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现在要求被告对原告进行产假以及哺乳期的经济补偿,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如果我是专门学法律的,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真的有那么那么的普及,当时一定不会签字的,现在法院说15天内可以提起上诉,我真不知道我怎么样才能打赢这个官司,难道要我告政府工作安排失误吗?请法律界的达人们帮我出出主意,谢谢!
2009-03-20 10:03 mumaki……(江苏-扬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3月20日 10时59分
你们签的是什么书面文件,如果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协议,那仲裁和法院会认为你们与单位之间已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补偿协议,再无其他劳资争议纠纷,所以结果对你们不利。建议带相关材料面询当地律师,弄清到底是什么协议。
2 孙新律师  2009-03-20 10:54
当面咨询律师。
3 刘江律师  2009-03-20 11:31
以上意见分析很好,支持.
4 110网律师  2009-03-20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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