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付材料费,要求对方退还,对方不承认,如何打赢官司? 我请某老板做防水,买他的材料,先付了4400元材料钱。老板写了收款收据。20天后防水做完结账,工钱和材料钱共6000多元,含已付的4400元。因我忘了已付4400元,老板也一字不提,结账时我付了6000多元,老板写了当天收到6000多元的收条。我重复多付4400元材料钱。过后也想不起。一年半后,无意间偶然见到4400元的收款收据。才知道材料钱付重了。要求老板退还,老板不承认多收我的钱。他说我不付过4400元。他爸说结账时已扣4400元材料钱,没有向我要回收款收据。结账单没有扣除4400元的相关表述。实际没有扣。我以不当得利起诉,会赢吗?
2011-05-06 10:41 老爽(云南-保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易德祥律师 电话:13529112345 2011-05-06 12:53
可以以不当得利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老板退回多收的4400元!
2 110网律师 2011-05-06 10:46
您还,你可以到法院起诉。主要指要结算金额和支付金额对账即可清楚了。
3 110网律师 2011-05-06 14:31
那就搜集证据依法起诉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