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我生活在再婚家庭里,由于他们夫妻感情关系不好,现在已经离婚!但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出现了问题!离婚前,由于拆迁,我们家分了4套房子,分房后,我们家签了一份协议,房子我和妈妈两套,爸爸和他儿子,媳妇,孙子两套(当时考虑到我也要结婚),协议上房子的归属问题当时写的很清楚,签字的人有我,妈妈,爸爸,哥哥!现在他们离婚了!在分房上产生了分歧,因为我还没有结婚,他们人多,应该分得更多的房子,在房子产权问题上争论不休!请问你们我们原来签署的协议还生效么?
2010-10-30 19:52 RAe8225(四川-成都)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0-10-30 20:07
答:成立,但是房屋产权的归宿以登记为准,没有过户不生效。
2 都燕果律师 2010-10-30 20:08
签署的协议生效
3 喻远军律师 2010-10-30 21:01
建议直接来电咨询,以便为您做全面解答。
4 2010-10-31 07:14
应当以原来的协议约定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