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有预谋逼迫本人辞职,用立即调到异地上班为理由 本人51岁,职位司机,在广州某公司工作,2004.4—2014.8工作了10年,2006年离开了公司4个月,今年8月31日劳动合同期满,公司跟我续约但是把我调到异地珠海分公司上班只给200元当作补助,本人不愿意,公司就补偿2个月工资给我,我应该可以得到多少个月应有赔偿?如果公司达不到我的要求,怎样得以解决劳资问题?
2014-08-16 00:27 1san1(广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年08月16日 12时57分
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8-16 07:45
这是可以申请仲裁的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