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变相裁员的疑问 由于金融危机,公司有点熬不下去了,开始要裁员,但是是变相的裁员,要求自己提离职。公司之前为了留才,跟我们大家都签了一份签约金合同,每月多给你几百块钱,如果你在合同未满前自己离职需要将之前给你的每月几百块还给公司。
目前我们大家的合同期还没有满,现在公司限定一个日期内让我们自己提离职,在这个日期内走人的,不需要退之前给的签约金,如果不走,不但要被公司撵走还要还签约金。
请问:公司之前跟我们签的所谓签约金的合同合法吗??如果离职是否真的要还??另外,公司变相裁员符合劳动法吗??被公司逼走是否可以获得赔偿金??请指教,谢谢!!
目前我们大家的合同期还没有满,现在公司限定一个日期内让我们自己提离职,在这个日期内走人的,不需要退之前给的签约金,如果不走,不但要被公司撵走还要还签约金。
请问:公司之前跟我们签的所谓签约金的合同合法吗??如果离职是否真的要还??另外,公司变相裁员符合劳动法吗??被公司逼走是否可以获得赔偿金??请指教,谢谢!!
2009-03-19 15:05 liaoji……(江苏-苏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3月20日 09时20分
可以即获得赔偿也不用退还签约金
2 110网律师 2009-03-19 15:52
公司经营状况不好,在支付相应的补偿金后,可以裁减员工。之前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但如果是公司逼迫员工自行提出离职,那不用归还公司这部分钱。
3 110网律师 2009-03-20 17:57
可以即获得赔偿也不用退还签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