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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4个月后,离婚时男方索要彩礼钱,是否应该退还?谢谢!
领证4个月后,离婚时男方索要彩礼钱,是否应该退还?谢谢! 领证4个月后,离婚时男方索要彩礼钱,是否应该退还?谢谢!
2014-08-13 20:56 短信用户(陕西-西安)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刘晓梅律师  电话:13723370990  2014-08-13 21:24
你好,领取结婚证并且共同生活,彩礼不退还。
2 周俊岭律师  2014-08-13 21:02
如果已经领证 一般是不用退的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8-13 21:32
如果已经办理婚姻登记,原则上彩礼不予退还
4 孙新律师  2014-08-13 21:37
你好,如果已经领证 一般是不用退。有疑问及时追问。
5 康治斌律师  2014-08-13 21:50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6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8-13 22:38
彩礼是为了结婚而由男方赠与女方的财产,属附条件赠与,既然已经缔结过婚姻关系,条件已经成立,故不用退还。
7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8-13 22:56
可以不用退还,如协商未果,到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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