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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问题
房产问题 外地男子与北京一离异带一9岁小女孩的女士结婚,在女方所在地申请宅基地一块,女方大约在婚后一年左右去世,男方用女方存款将房子建完。现在小女孩已成年,男方再婚,另娶一带28岁儿子的离异女性。想将房屋给两个小孩一人一半,但小女孩不同意,因为房基地写的是小女孩名字,但房屋是继父盖得,请问继父是否可以分房。
2014-08-12 09:26 wentao……(北京-海淀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年08月12日 09时32分
你好,因为宅基地是登记在你继女的名下,也就是村集体分给你继女的财产,他人无权分割,除非是其监护人为其利益。
2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4-08-12 09:28
你好!
继父不可以分房
3 徐卫东律师  2014-08-12 09:31
你好,这种情况,应该不可以的。协商解决吧。
4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4-08-12 09:32
继父不可以分房
5 孙新律师  2014-08-12 09:34
继父不可以对房子进行分割。
6 谷友军律师  2014-08-12 09:35
不能分房。
7 孙新律师  2014-08-12 09:37
宅基地是小女孩名字,那么小女孩是使用权人,继父无权分割,详情可致电。
8 孙新律师  2014-08-12 10:36
您好,这种情况下继父无权分房。宅基地是登记在你继女的名下,他人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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