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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屋拆迁中我的营业执照补偿问题
上海房屋拆迁中我的营业执照补偿问题 私房,房屋性质住宅,营业执照05年(企业营业执照),有税务登记证地址(家中),已经4年合法经营,现面临市政动迁,请问评估按照非居住评估还是居住房评估或者其他。其他可否有补偿,比如停产损失400/平方,员工停工损失,等等一系列。。。
2009-03-18 16:57 zyholi……(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3月19日 11时21分
按居住房屋进行评估。但可以将你的营业损失与对方洽谈。
2 孙新律师  2009-03-18 20:39
应当按照非居住房屋补偿。
拆迁非居住房屋,拆迁人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下列费用:
  (一)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二)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三)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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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10网律师  2009-03-19 09:39
应当按照非居住房屋补偿
4 110网律师  2009-03-26 11:03
关键是还是谈个价钱,和法律其实关系不大。
5 刘泽华律师  2009-03-27 13:30
应该按非居住方补偿,其中包括停产停业的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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