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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及补偿问题
房屋拆迁及补偿问题 房子现在要拆迁了,但是我们面临两个问题
1、房子地块属于一级乙类,97年入住的房子,现在评估应该是多少钱
2、没有开发商,是土地储备中心在负责拆迁,让我们都去选房号,不知道是选的什么开发商的什么房子,这符合法律吗
3、现在如果是要搬走,那么,比如要回迁的话,我们现在是65平,要108的房子,还要再掏6万块,必须要把这6万块钱现在给拆迁商,才可以搬走并且回迁。如果不回迁,一次性给付的房款要等几年后盖起的房子预售才能给钱,这符合法律吗?
谢谢,请各位专家解答。
2010-11-05 12:41 快乐宣言(河北-石家庄)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11-05 15:50
不符合法律规定和拆迁政策。一般拆迁安置分两种,一种是房屋置换,一种是房屋置换加现金补偿,还有一种很少实现的现金补偿。但不管是怎样安置,都应由拆迁户和拆迁人一起协商,不能硬性决定。
至于你的房子补偿费多少,得由专业部门计算。
2 孙新律师  2010-11-05 20:26
应该评估后 双方协商签订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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