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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试用期是怎么算的,公司能以需找到人才离职为理由,不放人吗?
请问试用期是怎么算的,公司能以需找到人才离职为理由,不放人吗? 我是6月18日进入工厂的,工厂的入职协议上写的是试用期内公司将评估该员工能否胜任其岗位(职务)工作。考核合格者,本公司将通知给予转正(管理人员需填写《转证申请表》并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但到目前为止我仍未收到转证的通知,我现在是不是还算在试用期内,但我交了辞职书,厂长却说,在进厂时已和我说过每个进厂的人都做够三个月才可辞职,现在要辞职最快也必须要等招到人后才放人,想走就当自离不办正常离职。请问这样合理吗?试用辞职会扣工资吗?
2014-08-05 22:06 296157……(广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黄斌律师  电话:15179107967  2014-08-05 22:11
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即可离职,扣工资是违法的
2 110网律师  2014-08-05 22:17
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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