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后果,为何处理不同? 为什么国有公司老总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为渎职,负刑事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老总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只需赔偿(见公司法第150条),负民事责任?如果赔不起,岂不万事大吉?
2009-03-17 23:18 夜视仪(湖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3-17 23:35
因为公司资产的性质不同。
2 110网律师 2009-03-18 08:14
渎职罪对主体资格是有要求的,所以就不同。
3 110网律师 2009-03-19 09:00
渎职损害的是国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