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一次性与超过20人解除劳动合同 在合同期内,企业一次性与超过20人解除劳动合同,依法给予补偿金。企业的做法属于裁员吗?企业本身不符合可裁员的标准。企业做法是否合法?
2009-03-17 11:27 dante(江苏-苏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3月17日 11时35分
1、企业一次性超过20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裁减方案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才可以裁员。但前提是符合劳动合同法41条的规定。裁员时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不符合41条规定,企业裁员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