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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开除如何赔偿?
哺乳期开除如何赔偿? 我于2005年3月进公司,劳动合同2011年10月31日到期。我2010年5月29日剖腹生产(公司未交纳生育保险金而自费的),现还在哺乳期。原分公司设在金华,11月迁往杭州。现公司以担心我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单方面口头劝退。请问我不愿辞职公司能开除我吗?我能要求哪些赔偿?
2010-11-23 21:50 uPM6477(浙江-金华)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罗远水律师  2010-11-23 21:52
哺乳期内,公司不能开除你,如果违法开除,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2 陈晓云律师  2010-11-23 21:56
1、不能开除你,你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直到哺乳期满。
2、哺乳期满后,单位不续签合同的,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3 倪振杨律师  2010-11-24 07:42
不可以开除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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