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律师,你好!我们家1998年拆迁,经爷爷奶奶和姑姑等家庭成员商定,为了方便照顾老人,把爷爷奶奶和父母自己的房屋上交,共同出资换成了一个三居室,因为是福利房,没有房产证,只有购房合同,户主是我爷爷,一直由我的父母照顾老人。现在,我父亲的兄弟姐妹要回来分这个房子,我觉得他们没有权利分整个房子,他们只能分我爷爷和奶奶拥有的整个房子的五分之二,你觉得我这样理解对吗?
1.需要父母搜集什么样的证据?
2.我们的邻居都知道我家的情况,可否作证?
1.需要父母搜集什么样的证据?
2.我们的邻居都知道我家的情况,可否作证?
2010-11-23 13:43 小飞123(山东-青岛)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1-23 16:52
请与律师面谈
2 110网律师 2010-11-24 16:24
以前将房屋上交的材料,出资购新房的材料,购房合同等证据。邻居可以作为证人作证,有一定的证明力。搜集证据的工作很细很关键,所以,建议电讯。
3 110网律师 2010-11-26 10:48
你好,搜集以下证据,你父母上交房屋的证明(当时作为福利分房有特殊性),你父母出资的证明,这个可以老人出具,也可以发福利一方开。邻居可以证明。再一个老人在世,他们不能请求分割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