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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集资建房,单位职工将房产资格转让,单位收取额外费用。
单位集资建房,单位职工将房产资格转让,单位收取额外费用。 我弟弟是农牧局职工,该单位于209年集资修建民住楼,因我弟弟将福利房资格转让给我,单位却每平方米收取200元的费用,127.9平方米,收取我25400元,请问农牧局的做法合法么?如果不合法我该如何去申诉?
2014-07-21 16:16 syz159……(河北-承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7-21 16:31
这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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