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我是不是该赔偿所有医疗费? 前几天我正在公司集体宿舍上网,里面住有8人,其中一人在没经过我同意和知道的情况下切断了电源,当时非常气愤,过去跟他理论,告诉他最少也要跟我说一声,没想到他居然推了我一下,我当时倒在别人的床上,起来后也推了他,可是我这一推他倒下了,脸上碰到床边,流了很多血,被别人带去医院了,第二天他报警了,警方觉得双方都有过错,所以让我们私下解决,我想知道所有的医疗费用是不是必须要我一个人承担,还是他也有责任,而且他的责任有多少,我又该承担多少责任,请律师帮我解答一下,非常感谢
问题补充:我已经给他3000块钱先治疗,可是他今天又说不够,要我在给他钱,试问,只是脸上缝了6针,只是每天打针吃药,用的了3000吗?而且治疗也要有个度,到底治到什么程度才算好呢?如果一直吃药打针我不是一直要给钱?请帮我出个主义,有没有办法能一次解决这个问题,为这个事情搞的人很烦恼。
问题补充:我已经给他3000块钱先治疗,可是他今天又说不够,要我在给他钱,试问,只是脸上缝了6针,只是每天打针吃药,用的了3000吗?而且治疗也要有个度,到底治到什么程度才算好呢?如果一直吃药打针我不是一直要给钱?请帮我出个主义,有没有办法能一次解决这个问题,为这个事情搞的人很烦恼。
2009-03-15 10:05 fuzhiw……(广东-江门)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3月15日 10时40分
报销任何药费都要有发票。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3-15 11:08
属于混合过错,应当按责任比例赔偿。
3 110网律师 2009-03-16 11:07
你可以协商要求对方先垫付,然后按照责任比例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