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搬迁,合同没有及时签,过了2个月才签了以工厂搬迁之日结束的合同。有没有补偿 工作2年多,因为厂要从深圳搬到长沙去,不愿意过去。去年的合同今年5月到期了,厂里没有和我们及时签今年合同,中间有2个月没有签合同。而是到7月才签了合同。大致内容是写的,因为个人原因不愿去外省工作,所以从7月直到厂搬迁之日的工作合同。公司在长沙的名字已经改变了,请问有没有相关补偿。
2014-07-15 09:11 che180……(广东-深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年07月15日 09时28分
这是要承担赔偿的
2 110网律师 2014-07-15 09:30
跨市区搬迁,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可来电咨询。
3 110网律师 2014-07-15 09:39
可以以此主张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时间补偿一个月工资。
4 唐晓华律师 2014-07-15 10:14
搬迁至深圳市外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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