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晓劳动法的人,麻烦帮忙解答!谢谢! 从公司辞职,完全按着程序走,相关部门领导都签名,而且交接的人也签名,财务做的工资表老板也签名,一个月后领工资,可现在的问题是我走之后有些东西丢了(之前好好的,我没上班期间丢的),要我赔,而且还说一套衣服的钱忘了扣(就是财务做的工资表里的钱还要再扣好几百),我现在要怎么办,我要是叫他们必须按工资表的钱算给我的话,是我有理还是他们有理? 公司的人还说 想拿工资就要赔钱,怎么办啊,我被气死了。
2010-11-21 16:08 ad061(福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0-11-21 16:11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 占泳漳律师 2010-11-22 21:35
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