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式联运合同的辨别 多式联运合同为多种运输方式共同完成同一货物或旅客运输。但是在实践中,单一运输方式下,也需要其他运输方式相配合才能完成。比如在海运业务中,集装箱货物从托运人工厂运至码头往往通过拖车实现,在码头堆场停放后,再由拖车运至船边装船。拖车属于公路运输方式,那么这种情况下船公司是否是执行一个多式联运合同呢?按照正常理解是不行的。能否给介绍一下具体的操作性的判断依据或标准。
2010-11-20 11:48 iiN2457(辽宁-沈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1-20 12:17
多式联运合同要在合同中约定所采用的运输方式。
你说的情况正向你表述的一样,是配合完成运输的一种方式。单独的拖车运输当然是运输的一种方式,但是在港口内或货站内,拖车、吊车等起到的只是将货物转移至运输工具的作用,其距离、作用及地点与其他运输工具显然不同,因此,不能视为联运合同的一部分。
你说的情况正向你表述的一样,是配合完成运输的一种方式。单独的拖车运输当然是运输的一种方式,但是在港口内或货站内,拖车、吊车等起到的只是将货物转移至运输工具的作用,其距离、作用及地点与其他运输工具显然不同,因此,不能视为联运合同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