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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申请的经济适用房,现在可以登记摇号但已离婚,申购人一方可以继续登记摇号购买吗?
离婚前申请的经济适用房,现在可以登记摇号但已离婚,申购人一方可以继续登记摇号购买吗? 2013年3月经济适用房房申购资格已经批下来了,但同年10月离婚了,现获得通知经济适用房已可登记摇号了,申请方可否单方继续申购参与摇号并最终获得一人名字产权,是否需要另一方放弃此次经济适应房的申购资格出具相关证明。
2014-07-03 10:57 Amy858……(四川-成都)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4-07-03 16:09
您好,建议咨询房管部门。
2 都燕果律师  2014-07-03 11:01
你好!建议直接向房屋管理部门咨询,以便得到更准确的信息
3 110网律师  2014-07-03 11:10
咨询政府部门 我的补充: 2014-07-03 11:13

单身的不能申领,单亲即住户两人可以,面积有限制。

4 孙新律师  2014-07-03 11:16
您好!您可以直接向房屋管理部门进行咨询。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为您做法律指导,以便您更快、更好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具体的辩护意见请来电咨询。
5 沈辉律师  2014-07-03 11:20
你好,这个是根据申请人进行处理,如果你是直接申请人,直接参加,如果另外一方是,这个是需要的
6 110网律师  2014-07-03 11:40
您好,建议你直接咨询相关主管部门,以便得到更准确的信息。
7 刘法律师  2014-07-03 11:46
你好,建议咨询当地房管局。
8 何青超律师  2014-07-03 13:41
你好,可以直接向房屋管理部门进行咨询。
9 110网律师  2014-07-03 14:56
建议咨询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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