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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离职违约金问题
提前离职违约金问题 我在2008年7月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我在09年十月的时候提出辞职,但公司提出要我缴纳未执行完合同年限的违约金,每年两千元;当时我们合同协议上并没有写违约金这一条,我也没有参加过公司的有偿培训;可公司给的理由是我当时在学校签订的就业协议上写了违约金2000元,请问公司这样的做法合法吗?
2010-11-18 15:32 zhongh……(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勇律师  电话:13418954058  2010-11-18 16:51
1,公司做法不合法,员工过了试用期,可以提前30天提出离职,不用付违约金
2,公司不能要求支付违约金,现在劳动法律上只有参加过专项培训和签订了竟业限制协议,员工才支付违约金。
2 张治龙律师  2010-11-18 15:52
公司的做法违法。
3 江林律师  2010-11-18 15:53
你好!
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劳动者给付用人单位的违约金只有两种情形:服务期和竟业禁止。
而服务期是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情况下,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限及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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