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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请各位看到给于帮助,谢谢
各位好,请各位看到给于帮助,谢谢 您好,因为之前和我现在的对象订婚给她了六万块钱,当时他家里说结婚的时候就不要钱了,但是现在谈结婚又要让我家买嫁妆、家具、家电等,仍然要两三万块钱,现在我爸想给她终止这段婚姻,请问这样我还能收回那六万块钱吗?跟他散得原因还有一条,他有乙肝,我爸特别不喜欢,请您看到信息后速回,谢谢。
2010-11-18 10:43 woshix……(山东-济宁)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汤红艳律师  电话:15805377556  2010-11-18 11:22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故你可以要回彩礼钱的。
2 110网律师  2010-11-18 10:48
婚前给付的彩礼,你这个可以要求返还
3 胡秀寒律师  2010-11-20 13:04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可以要回6万元。乙肝不是婚姻法禁止结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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