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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结婚不登记,生个女儿己5岁,现在两人感情破裂,我想要回小孩但女方不肯给
不结婚不登记,生个女儿己5岁,现在两人感情破裂,我想要回小孩但女方不肯给 不结婚不登记,生个女儿己5岁,现在两人感情破裂,我想要回小孩但女方不肯给,我应该怎样办,请英明律师给我回答分析
2014-06-27 21:44 短信用户(广东-湛江)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14-06-27 23:39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抚养权问题。
2 孙新律师  2014-06-27 21:47
可以就抚养权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裁决。
3 陈晓云律师  2014-06-27 22:01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6-27 22:10
您好,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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