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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签订保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辞职后签订保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在公司工作不到一个月,觉得不合适就辞职了,但是公司领导要求我签订保证书,内容就是半年内不允许从事同行业,违者罚款100万元,但随后我便找了个同行业的工作,原公司能以此为依据起诉我要求我支付违约金吗
2014-06-27 14:27 xuedan……(北京-西城区) 已有 16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4-06-27 14:28
不合法。不受限制。
2 怀向阳律师  2014-06-27 14:31
你好,你与公司签订该限制的合同是可以的,但公司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另外,100万违约金不合理。
3 申维丰律师  2014-06-27 14:33
你好,不合法。
4 孙新律师  2014-06-27 14:34
没有获得赔偿,也就不用承担义务。
5 李建成律师  2014-06-27 14:36
那这期间是需要支付你工资的
6 孙新律师  2014-06-27 14:36
你好,不合法。如有不解,请来电咨询
7 何青超律师  2014-06-27 14:39
是无效的。
8 乜庆祥律师  2014-06-27 14:40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该保证书应该是无效的。只有公司进行了专项培训和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才能约定违约金,否则是无效的。
9 邢珂铭律师  2014-06-27 14:50
该约定显失公平。
10 徐卫东律师  2014-06-27 14:52
你好,是不合法的,不受限制的。
11 孙新律师  2014-06-27 14:55
要求单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12 王彦玲律师  2014-06-27 15:12
您好!公司跟您签订的保证书实际是想限制您的竞业,该保证书无此效力。
13 周阳律师  2014-06-27 15:51
你签订的保证书内容不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约定可以设定违约金的内容。不合法。
14 孙新律师  2014-06-27 17:01
你好,同行为竟业禁止,法律有明确规定,离职后两年不得从事相同行业,但原公司有机应的经济补偿。你给公司出具的违约金一百万不合法。
     详情来电或面谈。
15 110网律师  2014-06-27 17:23
你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16 孙新律师  2014-08-05 15:31
你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该法规定了有且仅有两种情况可以约定违约金,一是劳动者违反关于服务期的约定,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技术培训而要求劳动者在该单位服务一定年限的情形;二是违反竞业限制的约定,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为了保护自身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而限制劳动者就业选择权的情形。
除了上述两种情形,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约定其他任何形式的违约金。
你与公司签订该竞业限制的合同是可以的,但公司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另外,100万违约金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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