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房问题 律师你好,我去年租一民用楼,当时房东要求房租600元/月,合同期6月份至12月份,我承诺等我搬走时已550/月帮他找下一个租户,但是其间我找了两个住户,房东要求房租700/月 租给他们,这二人因房租贵就没有租,如今已过了租房的高峰期,房子不好租了,房东又要我们600/月帮他找住户,还有房东要求我们交卫生费和物业费,当时签合同的时候也没有这两项费用。如果我没有找到住户我要承担责任吗,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我需要交吗
2010-11-17 10:21 yfbyyy(黑龙江)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0年11月17日 10时21分
找不到住户你没有什么责任。卫生费和物业费没有约定,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业主缴纳。
2 110网律师 2010-11-17 10:24
你没有责任。两项费用没有约定,你也不需要承担
3 张仁东律师 2010-11-17 11:29
要视合同具体约定情况而定 如需帮助可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