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房问题。 我想请问下,09年6月我在某镇租门面一个,当时签的合同是三年。当时因有转让费及装修费。合同签订时写明三年内房东如收回房租需要赔偿我装修费。可就在2010年8月房子出现挺严重的漏水现象。至使装修全毁,机器坏了两台。之后又出现两次较轻的漏水现象。多次与房东协商不管不问,只知道加房租。请问我可不可要求退房,并提出全额装修费赔偿要求。谢谢。
2010-11-01 09:24 王艳1981(湖南-娄底)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0-11-01 10:34
按照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2 110网律师 2010-11-02 20:39
不知漏水的原因是什么,建议与律师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