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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合理吗?
法院判决合理吗? 例如乙方向甲方在2011年9月13日划款200万元。2011年11月22日甲方向乙方划款200万元。(只有划款银行凭证,没有书面借条)以后双方没有资金往来现甲方向法院起诉说乙方结欠甲方200万元,法官认为,甲方起诉时间点事2011年11月22日,以后乙方没有向甲方划款,故乙方结欠甲方200万元,2011年11月22日前乙方向甲方的划款,乙方可以另案起诉。请问这样法官判决有法律依据吗?谢谢
2014-06-26 13:31 zw69j(江苏-苏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陈亮律师  2014-06-26 13:35
应该合并一起审理才对,节约司法资源。
2 陈晓云律师  2014-06-26 13:50
不服判决依法上诉或申诉
3 110网律师  2014-06-26 14:10
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依法上诉或申诉
4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4-06-26 15:47
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上诉或申诉
5 110网律师  2014-06-26 15:53
看双方提供的其他证据来定。
6 110网律师  2014-06-26 18:33
如果只有银行的汇款凭证,一方又不认同是借款的话,法院判决支付借款不合理,违反了法律规定
建议在上诉时间内,提起上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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