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给出判决:老人有生活来源,儿女不需要赡养老人。合理吗?? 老人每个月有收入1900元。原来够用所以没向子女要过生活费。后来老人做了一次大手术,术后要吃药,费用大概1000元每月。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是,每个月1900元够当地生活标准,所以不予支持。关于药费,老人手里有手术后,医生开的医嘱,但法官说没有药费收据,不是即成事实不给判。但事实是以后要吃的药,现在还没产生收据啊!!!
法官说:只能和儿女调节,儿女如果还是不同意,由法院来判决的话,就一分钱也不能判给老人。
请问这样法院这样判决合理吗?老人是不是可以提出上诉!提出上诉可以给老人判一些医疗费吗。
法官说:只能和儿女调节,儿女如果还是不同意,由法院来判决的话,就一分钱也不能判给老人。
请问这样法院这样判决合理吗?老人是不是可以提出上诉!提出上诉可以给老人判一些医疗费吗。
2013-12-14 14:40 小工兵200……(内蒙古-兴安盟)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12月14日 14时45分
待医疗费发生后,可向子女要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2-14 14:42
这是不合法的,可以起诉儿女要求承担赡养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