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关于丈夫婚前房产变更问题 丈夫离婚后有一处房产是和前妻共同生活时得房子,房产是丈夫自己的名字。离婚时离婚协议吧另一处房产给前妻了,并为说明此处房产给前妻。我和丈夫结婚后想在此处房产上加我的名字。请问我能合法加上我的名字吗,他前妻如果想要这套房产会有权利干扰我加名字吗?
2014-06-26 09:51 lianca……(辽宁-铁岭)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4-06-26 10:48
要看具体的产权登记情况。
2 孙新律师 2014-06-26 09:53
希望你丈夫把与前妻财产分割事情处理清楚,然后再甲名不迟。
3 陈晓云律师 2014-06-26 09:57
加名需要前妻配合
4 崔素廷律师 2014-06-26 09:58
如果离婚协议中没有对该处房产进行分割,你丈夫与其前妻对该房产也没有另外约定的话,该处房产还是他两人的共同财产,他前妻有权利不允许你加名字。
5 孙新律师 2014-06-26 10:22
你好,有权利阻止。
6 孙新律师 2014-06-26 10:56
你好,有权利阻止。如有疑问,请及时追问。
7 王前律师 2014-06-26 11:04
该房屋在离婚协议中没有涉及,还属于你丈夫和前妻的夫妻共同财产,要想加你的名字必须将该房屋变成你丈夫的个人所有或他前妻放弃所有权后在加你的名字。
8 张俊杰律师 2014-06-26 11:37
有权利阻止。
9 张世杰律师 2014-06-26 12:22
该房屋在上次离婚时没有处理,所以暂时还不能加名。
10 马军烨律师 2014-06-26 12:59
您好,
不能。
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