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一年合同,租客已托欠四月房租,房东有权解除合同吗 我是房东,和租客签了一年合同,从2013年九月一日至2014年九月一日,半年一付,后半年已拖欠四个月,请问我有权解除合同吗
2014-06-25 20:22 史国婵(山西-阳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4-06-25 20:39
看合同约定
2 聂晓东律师 2014-06-25 22:03
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或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问题
合同时间是一年,房租收了半年,作为房东我有权收回自己的房屋么
1个回复没签合同,房东不让做了,房子是我装修的。今年一年的房租押金都交了怎么办?
2个回复三年合同未满,房东要收回房子,但我是刚交的一年房租才用三个月。
3个回复我和房东签了是两年半的合同,房租是一年一次交清的,可第二年我只有钱交了一半给房东,这样又有权利使用这
2个回复租铺面没签合同房租交了一年还没有到期 房东断电强制收回 并且不退还剩余房租 我该怎么办?
10个回复按照合同提前一个月解除租凭合同,剩余房租和押金是否可以要求房东退还
4个回复租期一年,中间房东口头说涨房租,同意后,现在不想交了,只按合同上面的交,这个算违约吗?
2个回复店铺合同五年,一年还未满房东就提前下通知要收回,房租还有一个月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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