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地上擅自设立了停车位,安装了地锁,其他住户无法停车。 我们现住的小区没有物业,也没成立业主委员会,有的住户个人在公共场地上擅自设立了停车位,安装了地锁,其他住户无法停车。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应当向哪个管理部门反映,如何反映才能让他们取消所占的场地?
2014-06-20 14:05 llii12……(山东-青岛)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6-20 14:13
这是可以投诉他们的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6-20 14:10
你好,不合法,向物业办反应。
3 武传清律师 2014-06-20 14:12
请致电咨询
4 孙新律师 2014-06-20 14:48
你好,请致电询问
5 110网律师 2014-06-20 15:02
当然是不合法的,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益,可以向业委会或物业公司反映。
6 徐志远律师 2014-06-20 16:01
可以向社区、
办事处反映,要求组织成立业委会,处理小区公共事宜。
办事处反映,要求组织成立业委会,处理小区公共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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