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我开个小厂,工人在工作期间把眼角碰破缝了8针,工人在医院住院一周后拆完线就离开医院回家了。但我一直未给办理出院手续,现在已超过半个月,今天工人让把出院手续办了,但工人又说一段时间内不能上班。请问,我需要给工人继续开资吗?要是开需要开多少工资?我还需要给他补偿吗?期待您的解答,谢谢您!
2014-06-19 20:51 淡如秋水(辽宁-营口)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4-06-19 21:13
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鉴定工伤等级,给予工伤待遇。
2 张俊杰律师 2014-06-19 21:16
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3 张世杰律师 2014-06-20 07:41
1、治疗期内全额开工资;2、属于工伤,需要按工伤赔偿。建议协商解决,可以降低你的责任。
4 江珍来律师 2014-06-20 10:06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5 110网律师 2014-06-20 10:09
需要开支。并需要好好按抚,争取让其继续上班。
6 申维丰律师 2014-06-20 14:51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赔偿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