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的问题,请各位大律师帮忙 我哥是贵州人,40岁,在江西一石厂上班的农民工,在上班时,由于石头松跨打伤,导致脊椎和五根勒骨断裂,还有三个脚脂骨折,现在在医院治疗,起床和睡下的时候都需要人扶。现在医生说可以出院调养了。老板说只是赔两三万元,他们没鉴定劳动合同,他的工资是每个月5000元,请问可以按照工伤标准来要求赔偿吗,索赔多少呢?如果需要走法律程序的话,我们需要做些什么准备呢,大概要多少费用,多少时间才能得到解决呢。谢谢!!
2014-06-19 11:16 陈文莉(贵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4-06-19 11:18
必须先鉴定残疾
2 张书正律师 2014-06-19 11:31
搜集证据 申请工伤认定
3 吴再学律师 2014-06-19 12:13
先申请工伤认定,后作劳动能力鉴定。伤得重,索赔数额是很高的。
4 孙新律师 2014-06-19 12:14
你好,收集证据 申请工伤认定
5 陈爱洲律师 2014-06-19 14:53
你好,建议先固定和搜集与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6 唐羽生律师 2014-06-24 16:37
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处理,老板的赔偿金额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