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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已经与人事局、教育局签订了就业协议,依他们现在的做法,我可以起诉人事局毁约吗?能够要求到经济
请问,我已经与人事局、教育局签订了就业协议,依他们现在的做法,我可以起诉人事局毁约吗?能够要求到经济 我是一名美术教师,今天收到学校通知说于我的劳务关系解雇,情况如下:7月份我以笔试与面试成绩双双排名第一而进入该县教师招聘体检环节,5天后,我收到复检通知,随后,该人事局在线公示录取了我,自此之后,直至8月22日,我收到学校正式通知到校上班,并且与人事局、教育局签订了就业协议书,之后就一直任教于清新一中,至今已经三个月,但是,现在,学校说接到人事局和教育局通知,与我解除雇佣关系,原因是:他们程序出错,并说我是当初体检不及格的,是没有被录用的。请问,我已经与人事局、教育局签订了就业协议,依他们现在的做法,我可以起诉人事局毁约吗?能够要求到经济赔偿吗?并且,从开始上班到现在,我没有领到过一分钱的工资,我要如何索赔?
2010-11-15 16:41 uknowd……(广东-清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1-15 16:47
可以。你们是劳动合同关系不是雇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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