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如何赔付员工问题? 1.我是从2009年3月29日进公司上班的。公司口头告诉我试用期是3个月。试用期满后才与我签的劳动合同。签订日期2009年7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2.今年合同补签日期是10月27日补签的。签订日期2010年1月1日至10月31日。
3.公司领导10月30日因公司亏损为由,口头告之我要我离职。我问领导公司要我走人有无书面文件或者解聘书。公司领导说公司要裁员无需文件和理由。但是我去公司拿我要在社保签的合同时,我问公司:公司告诉我我是合同到期。无需其它东西。
请问:我这样的情况公司对我有什么赔偿?我应该有些什么保障?
我们公司是关现金制。
2.今年合同补签日期是10月27日补签的。签订日期2010年1月1日至10月31日。
3.公司领导10月30日因公司亏损为由,口头告之我要我离职。我问领导公司要我走人有无书面文件或者解聘书。公司领导说公司要裁员无需文件和理由。但是我去公司拿我要在社保签的合同时,我问公司:公司告诉我我是合同到期。无需其它东西。
请问:我这样的情况公司对我有什么赔偿?我应该有些什么保障?
我们公司是关现金制。
2010-11-15 13:59 颗颗(重庆)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1-15 21:39
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你最好带上资料与律师面谈咨询。
你最好带上资料与律师面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