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擅自扣除员工加班费如何追讨问题 我是深圳南玻集团一名员工,今年7月12日,公司公布,将我们六月份的加班费扣除30%,用于以后换休或者顶替学习培训时间!未得员工同意擅自扣除员工薪金,未免太草率!另外一般是事前应该告知扣除加班费适宜,但是公司等到七月份才发布公告,扣除六月份的工资,而且员工并不同意公司换休或者顶替学习培训的做法,这是在变相剥削我们的血汗钱!目前每位员工扣除的加班费在伍佰元以上,部门人员有四十多位,涉及的工资达到两万多元!我恳请律师能给我们意见!
2010-07-14 06:46 zewei5……(广东-深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7-14 11:22
工资不得克扣,否则可向劳动局提起仲裁。
2 110网律师 2010-07-27 14:12
工资不得克扣,否则可向劳动局提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