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否合法,如何认定性质 2000年因弟弟做知青回京准备,为方便其落户将名下一处承租公房的使用权转让,在其他姐弟提议下收取38000元转让费。2005年房改我补交了20余万取得产权证。现弟弟落户回京(在京另有住房)却拿出10年前的协议将我诉至法院,要求我将房子过户给他,请问他是否有法律依据?
2010-11-15 10:45 董佳佳(北京)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11-15 10:50
产权证是谁的名字?承租人变更了吗?你说的不够具体,详情请来电咨询,建议你委托律师 以维护你的权益
2 祝永根律师 2010-11-15 11:02
看具体情况。如需要建议电话联系。
3 孙新律师 2010-11-15 11:45
你好!
你已购下的情况下,产权应归你所有!有时间最好把相关的材料给律师看看!
你已购下的情况下,产权应归你所有!有时间最好把相关的材料给律师看看!
4 赵江涛律师 2010-11-15 12:16
他的依据可能并不充分,详情待查。
5 2010-11-15 12:38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6 2010-11-15 16:21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