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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安置人员怎么算?
房屋征收,安置人员怎么算? 各位律师好
我是上海户口,与2014年与妻子结婚后迁入要动迁的房屋(公租房),妻子是2006年知青回沪子女迁入并居住的。因与我父母在2003买房时动用过公积金1000元左右,并与2009年自行购房。因在外面有房是否不算安置人员
2014-06-13 21:32 spirit……(上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向锋律师  电话:15921939500  2014年06月14日 10时19分
法律规定,同住人是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时在该房屋处已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居住一年和他处有无住房条件的限制
你属于安置人员,有权要求享受。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2 李军律师  2014-06-14 11:34
应当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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