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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安置补偿
房屋征收安置补偿 律师:你好。我的房屋地处沿街,房产证是住房性质。县政府于2012年5月31日出台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公告上征收目的为危旧房改造。公告上的补偿方案有2种,其中产权置换方式1:1,安置到位置偏远的小区,不够的面积按1800元每平方的差价补给政府。政府在原址上进行商业开发,已经建成了商业步行街一段,并且已经对外出售。
我咨询的问题:
1、我能否要求原地安置并且一楼,如果可以如何表达利益诉求?
2、以危旧房改造之名进行商业开发有法律支持吗?
3、如果走法律诉讼,能请你们做律师吗?
2014-05-25 18:12 奥斯卡73(安徽-宣城)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4-05-25 18:34
你好,拆迁一般会有补偿。
2 胡爱军律师  2014-05-25 18:42
可以要求给予合理补偿
3 崔辉群律师  2014-05-25 18:45
你可以要求原地安置。方法就是与他们协商
4 110网律师  2014-05-25 22:27
可以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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