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单位因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接触劳动合同? 我想请问一下,我爱人在怀孕期间因慢性阑尾炎急性发作为了保胎而向单位病假前后病假2个月,现在单位因不能胜任单位工作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而且态度很不好,我该怎么办?跟乡政府单位签订的3年劳动合同,现在6个月!
2014-06-13 12:44 GULUM8……(新疆-伊犁)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书正律师 2014-06-13 12:51
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2 王来江律师 2014-06-13 14:17
违法。
3 乔乔律师 2014-06-13 16:41
客户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单位不能在孕\产期以您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合同,单位存在明显的违法行为,建议提起仲裁,您既可以要求公司对您进行双倍赔偿,也可以要求继续回单位工作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6-13 20:42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6-15 19:05
在这期间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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