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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家庭,共同房子留给女儿只愿写协议书具有法律效益吗
重组家庭,共同房子留给女儿只愿写协议书具有法律效益吗 我家是重组家庭,我是我妈妈带来的,爸爸那边有一个哥哥但没有跟他,哥哥已结婚生子,父母结婚后共同贷款买了一套房子,我们三个人住,还完贷款后母亲想将房子留给我,父亲和哥哥都同意,但是现在父亲不愿意去过户,只愿意写一个协议书,表示在他们去世后房子归我,这个协议书具有法律效益吗?应该怎样写?
2014-06-12 11:36 liurui……(重庆-南岸)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刘小灿律师  2014-06-12 11:42
可以的,这个协议最好委托专业人士帮忙起草,然后再走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程序
2 110网律师  2014-06-12 11:43
有法律效力
3 110网律师  2014-06-12 13:04
可以的,但是最好办理公证。
4 110网律师  2014-06-12 14:02
你好,这个是有法律效力的,是属于遗嘱。如果现在过户的话就是买卖或者赠与。但是现在房管部门只认经过公证的遗嘱,所以建议最好去做个公证
5 马振兴律师  2014-06-12 16:09
立下遗嘱,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法律效力更强
6 冉兵律师  2014-06-12 19:21
根据具体内容确定效力,委托律师起草。
7 乔春长律师  2014-06-12 20:36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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