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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通知后公司又终止。
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通知后公司又终止。 5月底公司通知要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等于提前30天通知,补偿金为N的薪资,等到6月底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于想考虑下,就拖到了6月初,这个星期,公司说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了。但现在我想跟公司协商解除。怎么办。

当时通知时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面写着协商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三十六条的规定。但未写明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和补偿金。当时谈的时候有说是提前30天通知,和补偿金额。

我在上面签字了,并上面有签字的日期及公司的公章。
2014-06-14 00:36 FYBB20……(天津-西青区)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4-06-10 20:34
单位与你协商解除的话,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2 110网律师  2014-06-10 20:40
通知有法律效力
3 齐志龙律师  2014-06-10 20:52
具体需要看效力和内容
4 孙新律师  2014-06-10 20:55
你好,通知有法律效力。如有疑问,请及时追问。
5 王德民律师  2014-06-10 21:49
现在协议在对方手中,建议你先要回来再说,如果现在申请仲裁,肯定对你不利。
6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6-10 22:06
你好,通知有法律效力。
7 王学福律师  2014-06-11 05:36
具有法律效力。
8 韩士队律师  2014-06-11 10:07
你好,通知是有法律效力的,对方不给经济补偿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9 杨立宝律师  2014-06-14 05:43
有效,空白处你填上就行了
10 申维丰律师  2014-06-14 14:34
1、你说你手上留下了一份,单位盖章了没有?
2、如果单位盖章,你还是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未盖章,对你不利。
11 孙新律师  2014-06-23 14:26
盖章、签字后生效。如果空白的,单位没盖章是没有用的,等于没有协商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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