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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居间协议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居间协议违约责任 5月初通过中原地产买二手房,和卖家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中原公司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总价508万)、《佣金确认书》(约定中介费为7.5万元),并付卖家定金4万元,并约定1个月后签上海市正式的房屋买卖格式合同。2周后卖家和买家均不愿交易,但中介公司根据《居间协议》的条款,让卖家和买家各付房价的1%,作为中介公司居间服务的补偿。请问这样合理吗?是霸王条款吗?如果和中介公司打官司,胜诉的概率大吗?谢谢!
2014-06-05 21:49 zhangy……(上海)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4-06-05 21:51
需要看签订协议的内容
2 张向锋律师  2014-06-05 21:54
居间没有成功,不需要支付中介费。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3 110网律师  2014-06-05 21:58
您好,一般来讲,居间收费需要是居间成功后收取。但是具体还是要看你们的协议怎么写的。
4 陈晓云律师  2014-06-05 22:04
中介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5 110网律师  2014-06-05 22:10
居间没有成功,可以不用支付中介费。
6 时瑞芳律师  2014-06-06 07:00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没有签订买卖合同,就是居间服务未完成,可以不用支付居间服务费。
7 代雨庭律师  2014-06-06 07:37
该条款不合理,属于霸王条款,居间没有完成,可以拒绝支付中介费。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8 110网律师  2014-06-06 09:45
你好:
    从经验来看,基本上中介在撮合两方签订居间协议、买卖合同、佣金确认书后都会视为中介完成了居间任务,至于之后的协助贷款、协助过户、网签等等都被中介限定为赠送的免费服务。如果涉诉,建议选择调解。
9 110网律师  2014-06-06 14:53
根据你的描述,中介已经完成居间,应当支付报酬。你们可以要求适当降低报酬 我的补充: 2014-06-06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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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李军律师  2014-06-08 21:57
不合理,不应当支付。等对方起诉你,来电联系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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